关于企业安全承诺书合集8篇
在当今社会生活中,能够利用到承诺书的场合越来越多,承诺书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格式要求。那么你有了解过承诺书吗?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企业安全承诺书8篇,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。
项目部领导:
经北辰正方建设集团长沙分公司审核同意,并由D1区项目经理部,安全部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,从即日起承担治安保卫人员工作
本人承诺以下几条:
进入工地必须佩带安全帽,严禁赤脚、赤膊及穿拖鞋施工,在易燃、易爆的区域禁止吸烟,严禁携带小孩及闲杂人等驻留工地上,不得在施工现场酗酒及打架斗殴,发现一次处以500元罚款,情节严重者,应送公安机关处理。
遵守工地上规章制度及作息时间,文明施工,规范作业,服从班长管理 ,服从 工作分配,责任心强,对工作认真、负责、细心,坚守工作岗位,下班时遇临时任务随叫随到,工作主动,眼中有活,尽责尽职,及时做好班长及栋号长安排的各项工作。
在工作中不得私自捡废品,纸箱,(钢)电线头,矿泉水瓶,对工地上成品或半成品材料不得随意损坏,如顾意损坏由个人承担赔尝,对工地上材料、设备、机械、工具等人人都得关心和爱护,不得损坏和丢失。
工地用电要注意安全,所有用电线路,电器接电,照明用电均应由工地电工专人负责接线,不得私自乱接,不得野蛮施工操作,在工作中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及时报告班长及项目部管理 人员,确定安全方可施工。
对梦八态度 热情,对各分包单位兄弟好言回答,在工作中,不得随意向人索要任何财物,同事与同事之间不发生矛盾任何争执。
值班人员佩戴袖标,及对讲机,如监督人员发现未佩戴者,扣除当天工资,认真职责,坚守岗们,工作期间不喝酒,不睡觉,做好交接班记录。
工地上注意维护公司形象及个人形象,不得讲和做不利于公司形象和利益的事。
承 诺 人: 保安班长:
保安队长: 项目负责人:
20xx年7月6日
为了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、财产安全,本人自愿承诺并自觉遵守、认真履行下列条款:
一、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相关《实施细则》,严格执行当地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的《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》,增强交通法制、安全和职业道德意识,积极维护交通秩序,主动配合交管等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,坚持“安全第一、文明行车”、“宁停三分、不抢一秒”的职业行为准则,争做一名遵章守纪的文明驾驶员。
二、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和学习,接受定期安全知识、驾驶技能和机械常识的考核。
三、主动服从调度,接受安全检查,严格按照派车单出车,并做好出车前后及途中的车辆检查工作。精心维护所驾车辆,严格落实车辆《三检》制度,按技术规程驾驶车辆,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,杜绝车辆机械事故的发生。
四、保证做到“十不”:不无证驾驶,不
酒后驾驶(坚决做到喝酒不驾车,驾车不喝酒),不超速驾驶,不驾驶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(如:制动失效、转向失灵、轮胎气压不足或有严重机件故障)的车辆,不违章载人载货,不驾驶改装拼装车辆,不疲劳(含:身体有病,情绪不正常)驾车,不闯信号灯,不争道抢行,不乱停乱放。
五、因下列原因发生交通事故,本人自愿接受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的.相关处罚:
1.酒后、疲劳驾驶车辆,闯禁令标志、超速行车、野蛮驾驶;
2.违章抢行,不按规定礼让,未按规定倒车、调头;
3.行经路口不减速、不避让优先放行的机动车、非机动车和行人;
4.持无效《驾驶证》驾车或驾驶与《驾驶证》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,《驾驶证》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,驾驶无效《机动车行驶证》的车辆,无《从业资格证》者驾驶营运车辆;
5.造成交通事故后擅离事故现场或逃逸;
6.造成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报告给公司领导、安全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;
7.将车交给非司机驾驶或交给未经公司考核批准上岗的其他司机驾驶;
8.其它严重违法行为。
六、驾驶员进入公司驾驶车辆前必须认真学习并认可、签订《承诺书》内容,未签订《承诺书》的不得上岗。
七、本《承诺书》一式三份,驾驶员、车队及安全管理部门各留一份,驾驶员必须熟记《承诺书》内容,每年签订一次,车辆管理部门经常检查、考核,并作为执行《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》的考核依据。
八、事故经济赔偿按国家规定、局及公司相关制度执行。
公司签章:
驾驶员(签字):
签订日期: 年月日
必须对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负全面责任,本企业保证: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诚信建设,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工作要求,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,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,努力塑造企业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,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。我们郑重承诺:
一、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,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,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,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,使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标准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。
二、主动获取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、法规、标准,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、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到位。
三、确保资金投入,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,持续具备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。
四、依法对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,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。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、危害因素、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。
五、不违章指挥,不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。
六、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,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,及时发现、上报和排除安全隐患。按上级有关要求,主动上报安全生产信息,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,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监测、监控和整改。
七、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,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。
八、尊重、引导从业人员依法享有的权益和义务,加强职业危害治理,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,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、使用。
九、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,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。
十、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、监察机构的监督和监察,绝不弄虚作假。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,做好事故抢险救援,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。
十一、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。
承诺单位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签字:
年 月 日
为了促进企业安全发展,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根据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》和《安吉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本企业保证:保证开展安全生产诚信建设,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,严格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事故,杜绝死亡生产事故的发生,塑造企业良好的诚信形象,并向全社会郑重承诺:
一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、法规、标准和政策要求,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努力做好本企业(单位)安全生产工作,确保本年度内不发生重伤以上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。
二、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,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,落实安全管理职责。主要负责人轮流现场带班和定时巡查。
三、确保安全资金投入,按规格足额提取安全技措费用和交纳风险抵押金,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,确保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有效改善。
四、开展矿山企业安全文化建设,组织好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,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。
五、不违章指挥,不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。
六、保证履行新、改、扩工程项目依法实行安全设施“三同时”手续。
七、统一协调管理承包、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,并与外包单位(爆破、运输等)签订承包协议和安全生产责任书,明确安全责任,落实各项安全措施。
八、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,按要求认真落实隐患排查制度,每月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,及时发现、上报和消除安全隐患,主动上报和录入安全生产信息。
九、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,并定期组织演练,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。
十、严格按照《开采设计与安全专篇》或《开采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》组织生产,坚决采用台阶式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,采用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、机械铲装、液压锤二次破碎。
十一、尊重从业人员依法享有的权益,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、危害因素、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。引导鼓励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,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。
十二、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,不隐瞒事故,做好事故抢险救援,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。
十三、积极开展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,达到安全标准化四级以上。
十四、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。
十五、在本年度内完成以下工作:
1、确保矿山安全经费按规定提取使用,合理用于安全生产。
2、严格按开采方案建设开采平台,合理利用矿产资源。
3、积极创建标准化建设,20xx年6月底前完成标准化工作。
4、认真按照开采规程操作安全生产,控制和减少矿山安全事故发生。
以上承诺请本企业全体员工、全社会监督兑现。
承诺单位: 安吉县荣恒矿业有限公司
日 期: 20xx 年 2 月 15 日
为进一步落实枣强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事故发生,确保枣强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,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:
一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。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,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。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,强化企业基层和基础工作。
二、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。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台帐,对查出的安全隐患,落实整改内容、整改措施、整改时限、整改部门、整改人员,按时完成整改。
三、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。对企业职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,建立企业、车间、班组“三级教育”档案;安全管理人员、特种作业人员,确保执证上岗;按规定配备专职安管人员。
四、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。制定具有针对性、实用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,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;发生事故果断处置,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,并按程序及时上报。
五、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。积极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,逐步建立自我约束、自我完善,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,不断提升企业整体安全水平。
六、确保企业不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。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法律、法规,认真做好生产、经营、使用、储存、运输、处置各环节安全生产工作,确保不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。
此承诺书接受企业职工及社会监督,如有违法违规行为,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单位(盖章):
单位主要负责人: 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:
年 月 日
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,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本企业特向社会郑重承诺:
一、本企业生产的食品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的质量安全规定,满足保障身体健康、生命安全的要求。
二、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,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。
三、严格执行原辅材料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、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,核对每批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,批批留样,及时向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报告原辅材料进货及检验、合格证明等情况。
四、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,产品生产记录、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,产品批批检验、批批留样,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,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,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。
五、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,使用的添加剂或其它添加物质全部到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备案,并要按照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(GB7718-20xx)的要求在产品标签标识中明示添加剂使用情况。
六、不在食品中掺杂、掺假、以假充真、以次充好、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;不使用非食品原料、回收原料加工食品;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、厂址,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。
七、不使用应获证而未获证的食品原料、食品添加剂或食品包装容器进行生产加工活动。
八、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。
九、委托或受委托加工食品时,及时到市质监局办理委托加工备案手续。
十、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、法规,倡导行业自律,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。
生产企业名称(公章):
法定代表人(签字):
签订时间: 年 月 日
为确保道路客运车辆行车安全,我作为一名客运车辆驾驶员,遵守交通法规,恪守职业道德,严守操作规范,坚持安全第一,文明礼让行车。车辆出行前向乘客作出“五不两确保” 郑重承诺:
不超速,严格按照道路限速要求行驶;
不超员,车辆乘员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;
不疲劳驾驶,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,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;
不接打手机,在驾驶过程中保持注意力集中; 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,做到车辆运行实时在线; 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,全程按要求佩戴使用; 确保乘客生命安全,为旅途平安保驾护航。
承诺人:
市、县安监局:
根据《安全生产法》和《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》,我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,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。本人保证:认真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工作要求,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加强基础建设,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,努力做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,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,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。我企业郑重承诺:
一、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,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,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,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,使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标准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。
二、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、法规、标准,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、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到位。
三、确保资金投入,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和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,具备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。
四、依法对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,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。
五、建设项目严格履行安全“三同时”手续。在基建期间严格按照《开采设计与安全专篇》组织基建,在所签订安全帮扶协议专家指导下进行基建,规范修建上山道路和完善首采平台,在基建期间绝不组织生产,若在基建到期后,未能完成基建工作量或未能达到验收标准,我企业主动不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,以后决不再进行矿山开采,否则自愿从重接受处罚。
六、深入生产现场,定期检查安全生产,防范生产安全事故,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,不发生死亡事故;严格控制重伤、轻伤事故,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活动中不受事故伤害。按上级要求认真落实隐患排查制度,每月带领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进行事故隐患排查,及时发现、上报和排除安全隐患,主动上报和录入安全生产信息。
七、尊重从业人员依法享有的权益,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、危害因素、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,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、使用。
八、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,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,按标准储存安全风险抵押金。
九、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、监察机构的监督和监察,绝不弄虚作假。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,做好事故抢险救援,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。
十、基建完成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,依然严格按照《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》、《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》等法律法规和《开采设计与安全专篇》组织生产,做到分台阶(分层)开采,消除一面坡和伞檐开采,杜绝掏底崩落、扩壶爆破等违法违规行为。不违章指挥,不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。与外包单位(爆破、运输等)签订承包协议,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,明确安全责任,落实各项安全措施。
十一、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,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。
十二、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。
承诺单位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(主要负责人)签名:
年月日
备注:本承诺书一式三份,一份由矿山企业留存,另两份交市、县安监局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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